北京是微博客發展的重點地區,為了進一步規范微博客傳播秩序,促進互聯網新媒體健康發展,在廣泛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微博客發展管理若干規定》,于2011年12月16日正式公布施行。
《規定》以“科學發展、積極利用、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為指導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北京實際,就微博客建設、運用和管理作出十六條規定,包括目的依據、適用范圍、發展原則、規劃審批、行為規范、微博客用戶注冊、信息內容審核、政府部門責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法律責任等內容。《規定》明確提出要加強微博客的建設、運用,發揮微博客服務社會的積極作用。網站從事微博客服務,應當堅持誠信辦網、文明辦網,積極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規定》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網站開展微博客服務的申請程序和準入條件作出明確規定,提出應在滿足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確定負責信息安全的監控機構及人員、落實技術安全防控措施、建立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虛假信息揭露制度等條件基礎上,依法向市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審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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