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滬上關于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地方法規還在醞釀起草階段,在征求各部門、相關專家的意見后,還會向社會進行公示,更廣泛地征求意見。根據草案中的初步思路,對于“網店辦照”一事,擬將“商家”和“玩家”有所區分,但如何清晰地界定,具體的細節和標準目前仍在討論中。
劉建德認為,網絡經營者應將網站分為“商務區”和“娛樂區”,“商務區”是針對以盈利為目的、具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商家,而“娛樂區”則針對那些“網上新人”。就像游泳池內的“深水區”和“淺水區”,在深水區內必須有人引導,而淺水區只是“試試水”,沒必要嚴格管理。畢竟相關規定的制訂也是為了進一步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而電子商務與其他行業不同,發展趨勢是多樣化的。
記者注意到,在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新規定中,特別提出,對于“在互聯網上出售、置換自用物品,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個人”,不需要辦照或重新登記,這意味著,新規中將網上賣東西的“商家”和“玩家”進行了一定區分。同時,北京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網店新規將不會強制推行。
昨日,易趣公司公關負責人表示,網站將配合相關規定的執行,并根據其要求作出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措施將研究后在易趣網上公布。而淘寶方面則表示,將對新規給予強烈關注。
對此,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律師高俊認為,現階段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還處于襁褓期,很不成熟。如果現在就提出硬性規定,開網店必須注冊,那么必然會增加賣家的開店成本,從一定程度上說并不利于這一行業的發展。另外,與辦理營業執照相比,對網上經營活動的持續監管和規范顯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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