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梁爽化名韓世博,通過網絡聊天與33歲的張某相識并交往。梁爽謊稱他是遼寧省盼盼集團董事長之子、中央警衛局現役軍人,以騙取張某的信任。此后,梁爽編造母親有病、還戰友及朋友欠款、公司解散需要遣散費、房屋過戶及為張某購買金礦、為張某的公司建廠房等理由,先后騙取張某12.7萬元。
同年6月,梁爽在與張某交往過程中,為了顯示自己的能力,騙取張某的信任,出資讓他人分別偽造了名為張某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駕駛證。
市二中院認為,梁爽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偽造武裝部隊證件,其行為已構成偽造武裝部隊證件罪,依法均應予懲處。鑒于他認罪態度較好,其親屬在二審期間向張某退賠10萬元的經濟損失,因此可對其所犯詐騙罪酌予從輕處罰。
掃一掃
加客服微信
服務熱線
0514-87330378